編者注:永續發展的概念來源于生態學,最初應用于林業和漁業,用來描述一種對資源的戰略管理方式,即如何使用或消耗全部資源中的適當比例,而不致使資源受到毀滅性破壞。并且,新成長的資源數量足以彌補耗用的數量。其后,經濟學家由此提出永續產量的概念,這是對永續性進行正式分析的開始,這一概念后來被廣泛應用于社會經濟的各種領域。
永續發展的概念
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對“永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 的定義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并 指出:“永續發展”包括兩個重要的概念:
①“需要”的概念,尤其是世界上貧困人民的基本需要,應將此放在特別優先的地位來考慮;
②“限制”的概念,技術狀況和社會組織對環境滿足眼前和將來需要的能力施加的限制。
因此,世界各國一發達國家或發展中國家,市場經濟國家或計劃經濟國家,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目標必須根據持續性的原則加以確定。解釋可以不一,但必須有一些共同的特點,必須從持續發展的基本概念上和實現持續發展的大戰略上的共同認識出發。
永續發展思想的形成
人類對永續發展的認識可追溯到兩百多年前,英國經濟學家馬爾薩斯 1798年在《人口學》一書中就已經提出了人口增長應當與經濟增長和環境資源相協調的觀點。
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經濟增長和城市化對環境造成了巨大壓力。《我們共同的未來》指出:”在世界的某些地區,特別是1950年代中期以來,增長和發展大大地改善了人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帶來這些進步的許多產品和技術具有較高的原料和能源的消耗率,造成了大量污染, 給環境的影響比人類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大。
在這樣的背景下,人們開始反思與質疑增長與發展的關系。
1962年, 美國學者卡森發表了著作《寂靜的春天》這部轟動一時的專著即使在今天也頗具影響。作者在書中描繪了一幅農藥污染引發的可怕場景,并以此警醒人類將失去” 明媚的春天”。這部專著在世界范圍引發了關于人類發展觀的討論。1972 年,聯合國在斯德哥爾摩召開人類環境會議,通過了《人類環境宣言和行為計劃》。
《宣言》指出人類在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同時,要防治污染:人類要走經濟、社會與環境協 調發展的道路,改變人類是宇宙的主宰,人類駕馭自然的觀念,從而緩解和消除人類與自然的對立和沖突。
《宣言》認為,社會和人的發展是永續發展的核心。永續發展包含了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因素...
并要求各國政府在尋求發展的同時統籌考慮經濟,社會和環境問題,以實現經濟效益,社會公平和環境保護三者的平衡。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國際自然資源保護聯盟,世界野生動物基金會編輯出版了《保護地球永續生存戰略》《戰略》提出9項永續生存原則:
①尊重并保護生活社區:
②改善人類生活質量:
③保持地球生命力及生物多樣性:
④對非再生資源的消耗降低到最低程度:
⑤維持在地球的承載力之內:
⑥改變個人的態度和行為:
⑦使社區和公民團體關心自己的環境:
⑧提供協調發展與保護的國家網絡:
⑨創建全球性聯盟。
永續發展的戰略意義
從永續發展的思想出發,我們今天的發展不要對明天的發展帶來危害,應是支持型的發展, 而非掠奪性的開發,少用不可再生的資源。有條件地使用可再生資源,減少廢棄物及對自然的污染,為子孫留下藍天碧水。
永續發展逐漸突破了自然環境的范圍,即生態的永續性,擴展到社會、文化、經濟領域的永續性。當然生態的永續是最基本的內涵。
永續發展的核心是發展,人類不求發展,不求進步,人類就不可能獲得完美的生活。特別對于發展中的國家,發展更是硬道理。問題是要從全局,長遠的觀點去認識發展,達到永續地發展,這正是最本質的戰略目標。如果只顧眼前的短期局部效益出發,從長遠全局看可能得不償失,這種發展只能是飲鴆止渴,最終和發展的戰略目標反而相悖。
后記
國土空間是人類、經濟、社會、活動的最終承載,國土空間的永續發展對實現全人類永續發展,關系重大。
國土空間規劃,應當是著眼于長遠、從全局利益出發,全面地、綜合權衡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經濟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各項均衡發展的重要工作。
因此在國土空間規劃中貫徹、落實永續發展的重要思想,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